常态下新冠肺炎防控知识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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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常态化防控指引(文字版)

1、公众通用防控指引

2、重点单位防控指引

3、重点人群防控指引

4、重点公共场所防控指引

湖北省常态化防控指引(图文及音频)

(一)公众一般防控指引

(二)公众佩戴口罩指引

(三)公众户外活动指引

(四)公众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后的就诊指引

(五)预防性消毒指引

(六)特殊人群防控指引

(七)旅行者防控指引

(八)快递和外卖人员防控指引

(九)家政服务人员防控指引

(十)外来务工人员防控指引

(十一)公共交通人员防控指引

(十二)环卫、保洁、保安、服务员防控指引

(十三)家庭防控指引

(十四)公共交通工具和场所防控指引

(十五)商场、超市等防控指引

(十六)“七小场所”经营防控指引

(十七)影剧院、舞厅等密闭场所防控指引

(十八)办公场所防控指引

(十九)宾馆、酒店防控指引

(二十)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防控指引

(二十一)会议会场防控指引

(二十二)餐饮、堂食防控指引

(二十三)农贸市场防控指引

(二十四)公园旅游景点防控指引

(二十五)无疫情小区防控指引

(二十六)有疫情小区防控指引

(二十七)大专院校防控指引

(二十八)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防控指引

(二十九)复工复产企业防控指引

(三十)养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防控指引

(三十一)建筑工地防控指引

(三十二)物业管理中心防控指引

(三十三)废旧品收购单位及人员防控指引

为了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教育工作,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政策文件和技术方案,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进展,中国健康教育中心组织编写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及释义(第四版),在第三版的基础上增加了统筹推进复工复产、无症状感染者管理等内容,并对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

在核心信息编写过程中,得到了有关机构和专家的大力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中国健康教育中心

年4月26日

第一条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由新型冠状病毒引起,主要经呼吸道飞沫和接触传播,多数患者症状较轻,预后良好,少数患者病情危重,老年人和有慢性基础疾病者预后较差。

释义1: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是由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

引起此次肺炎疫情的病原体是一种新发现的冠状病毒,该病毒为单股正链RNA病毒,国家卫生健康委将该病毒命名为“新型冠状病毒”,将该病毒引发的肺炎命名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简称“新冠肺炎”),世界卫生组织把新冠病毒引起的疾病称为COVID-19。新型冠状病毒基因特征与SARS-CoV和MERS-CoV有明显区别。对冠状病毒的认识多来自对SARS-CoV和MERS-CoV的研究。病毒对紫外线和热敏感,56℃30分钟、乙醚、75%乙醇、含氯消毒剂(如“84”消毒液、漂白粉、次氯酸钠等)、过氧乙酸和氯仿等脂溶剂,均可有效杀灭病毒。

释义2:大多数新冠肺炎患者预后良好,老年人和有慢性基础疾病者预后较差。

新冠肺炎以发热、干咳、乏力等为主要表现,少数患者伴有鼻塞、流涕、咽痛、肌痛和腹泻等症状。重症患者多在发病一周后出现呼吸困难等临床表现。轻型患者仅表现为低热、轻微乏力等,无肺炎表现。从收治的病例情况看,多数患者预后良好,少数患者病情危重。患有新冠肺炎的孕产妇临床过程与同龄患者相近。老年人和有慢性基础疾病者预后较差,儿童病例症状相对较轻。

经治疗,体温恢复正常3天以上,呼吸道症状明显好转,肺部影像学显示急性渗出性病变明显改善,连续两次痰、鼻咽拭子等呼吸道标本核酸检测阴性(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满足以上条件者可出院,或根据病情转至相应科室治疗其他疾病。出院后,应继续进行14天的隔离管理和健康状况监测,佩戴口罩,有条件的居住在通风良好的单人房间,减少与家人的近距离密切接触,分餐饮食,做好手卫生,避免外出活动。在出院后第2-4周进行复诊复检。

释义3:新冠肺炎属于新发传染病,人群普遍易感。

人类时刻面临着新发传染病的威胁。20世纪70年代以来,几乎每年都有病毒、细菌等病原微生物引起的新发传染病,累计已达40余种。新发传染病刚出现时,人类对其特点和流行规律缺乏认识,不掌握或较少掌握防治方法,往往会出现快速传播,波及范围广,感染人数多,会对人类健康造成严重危害,造成地区性或国际性公共卫生事件,给社会经济带来重大损失。例如年发现的埃博拉病毒病、年发现的艾滋病(AIDS)、年出现的“非典”(SARS)、年发现的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等。

人群对新型冠状病毒普遍易感。但是否会被感染,主要取决于与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接触的机会和方式。目前,国内外有关机构正在积极研发预防新冠病毒感染的疫苗。

根据对新冠病毒感染的病原学、流行病学、临床特征等特点的认识及对人群健康的危害程度,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卫生健康委决定将新冠肺炎纳入乙类传染病,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管理措施包括对疑似病例、确诊病例隔离治疗;对疑似病例,医院单独隔离治疗;对疑似病例、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可采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出现疑似症状,或有新冠肺炎流行病学可疑暴露史,及时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或所在村(居)委会报告,根据要求及时就医或隔离观察,密切配合有关部门采取的调查、隔离和救治措施,可有效预防新冠肺炎疫情扩散,减少疫情危害,保护自身和他人健康。

释义4:经呼吸道飞沫和接触传播是新冠病毒的主要传播途径,在相对密闭的环境中长时间暴露于高浓度气溶胶情况下存在经气溶胶传播的可能,其他传播途径尚待明确。

新冠肺炎患者和无症状感染者的痰液和呼吸道分泌物中含有病毒。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咳嗽、打喷嚏或说话时,会产生呼吸道飞沫,可被直接吸入,造成感染。医护人员在对患者进行吸痰操作、进行支气管镜检查或气管插管,给患者翻身、拍背或进行心肺复苏时,如防护不当,也可能吸入患者喷出或咳出的飞沫。

除了呼吸道吸入会引起感染外,病毒也可通过接触传播,主要包括:①直接接触:眼结膜、鼻黏膜等处沾染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的痰液、呼吸道分泌物等;②间接接触:日常用品、物品器具等有可能被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含有病毒的痰液和呼吸道分泌物等污染,手部接触这些污染物或触摸被污染的物品,再用手接触口、眼、鼻等,会导致病毒通过黏膜侵入人体。

在相对密闭的环境中长时间暴露于高浓度气溶胶情况下存在经气溶胶传播的可能,其他传播途径尚待明确。

常通风,戴口罩,勤洗手,少外出,不聚会,人际接触保持1米以上距离,可有效减少感染病毒的风险。

释义5:新冠病毒存在无症状感染者,具有传染性。

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是指无相关临床表现,如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与体征,但呼吸道分泌物病原学检测呈阳性者。无症状感染者具有传染性,存在着传播风险。目前,我国主要通过以下五个途径监测和发现无症状感染者:(1)对新冠肺炎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主动检测;(2)在聚集性疫情调查中的主动检测;(3)在新冠肺炎病例的传染源追踪过程中对暴露人群的主动检测;(4)对部分有境内外新冠肺炎病例持续传播地区旅居史人员的主动检测;(5)在流行病学调查和机会性筛查中发现的相关人员。

如确定为无症状感染者,应当进行集中医学观察14天,观察期满且连续两次标本核酸检测呈阴性者(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可解除集中医学观察。观察期间如出现临床表现,应配合观察人员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规范治疗,确诊后转为病例。集中医学观察期满,核酸检测仍为阳性且无临床症状者,需继续集中医学观察。对解除集中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继续进行14天的医学观察、随访。解除集中医学观察后第2周和第4医院随访复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也需进行集中医学观察14天。

第二条

防控新冠病毒传播的关键措施之一是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释义1: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是控制传染病流行的关键措施。

传染病在人群中的传播必须具备传染源、传播途径和易感人群三个基本环节,缺少其中任何一个环节,都不会形成新的感染和流行。所以对传染病的预防和管理措施可以分为三类,即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所谓“传染源”是指体内带有能引起疾病的细菌、病毒或寄生虫等,并能传染给其他个体的人和动物。目前所见传染源主要是新冠病毒感染的患者,无症状感染者也可成为传染源。为了防止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传染他人,引起更大范围的流行,要做到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这也是针对传染源管理的具体要求,一方面是为了及时发现并救治患者,另一方面是可通过尽早隔离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达到控制传染源的目的,进而降低疫情更大范围传播和扩散的风险,保护更广大人群的健康。释义2:筛查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消化道症状,及可疑暴露史病例是“早发现”的主要措施。个人应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消化道症状,特别是近14天内有境内疫情流行地区,或病例报告的社区,或境外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的人员;或曾接触过以上国家、地区或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或有聚集性发病;或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接触史,要立即避开他人,正确佩戴口罩,向当地村(居)委会或医疗卫生机构报告,并按要求就医。要主动配合医务人员的问诊或社区工作人员的询问,如实提供个人旅行史或可疑暴露史。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诊断和报告意识,对于出现不明原因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消化道症状的病例,应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旅行史或可疑暴露史,及时开展相关检测工作。释义3: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对疑似及确诊病例进行“早报告”。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时,应当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疾控机构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调查核实,于2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系统完成报告信息的三级确认审核。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立即向当地县(区)级疾控机构报告,并于2小时内将填写完成的传染病报告卡寄出;县(区)级疾控机构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网络直报,并做好后续信息的订正。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早报告不仅可使传染病患者本人得到及时的救治,也可为卫生健康部门及早对疫情进行科学研判,精准施策,防止疫情扩散,赢得宝贵的时间。释义4: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早隔离”是控制传染源、防止疫情扩散的重要措施。及早把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医院或指定地点,进行隔离或治疗,避免与其他人员接触,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传播风险,缩小传播范围。疑似病例和确医院隔离治疗。疑似病例单人单间隔离治疗,连续两次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且发病7天后新型冠状病毒特异性IgM和IgG抗体仍为阴性可排除疑似病例诊断。被确定为密切接触者,应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可采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并加强对居家观察对象的管理。基于目前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研究结果,新冠肺炎潜伏期为1-14天,多为3-7天,因此隔离期确定为14天,即被观察对象自最后一次与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发生无有效防护的接触后14天。在医学观察期间,每日至少进行2次体温测定,出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消化道症状,应及时向村(居)委会或医疗卫生机构报告。在医学观察期间,应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主动配合诊治工作,不得自行外出。医学观察期满时,如密切接触者无异常情况,应及时解除医学观察。疑似病例排除后,其密切接触者可解除医学观察。释义5:“早治疗”不仅可提高治愈率,降低病死率,还可减少传播给他人的机会。“早治疗”是改善预后,提高治愈率、降低病死率、避免传染他人的关键。应按规定对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进行集中治疗,做到应收尽收、应治尽治,提高收治率和治愈率,降低感染率和病死率。对于患者来说,越早治疗,效果越好。

第三条

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勤开窗通风,咳嗽、打喷嚏遮掩口鼻,避免用不干净的手触摸口、眼、鼻,少去人员密集的场所,不聚会,可有效预防感染。

释义1:正确佩戴口罩可有效阻断病毒经呼吸道飞沫传播。

呼吸道传染病主要通过近距离呼吸道飞沫传播。正确选择与佩戴口罩既可保护自己不被他人传染,也是保护他人不被自己传染的有效措施。

正确佩戴口罩应做到:

1.普通公众:(1)在高风险地区,到办公、购物、餐厅、会议室、车间等人员密集场所,或乘坐厢式电梯、公共交通工具等,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2)在中、低风险地区,应随身备用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与他人近距离接触(小于等于1米)时佩戴。(3)在居家、户外,无人员聚集、通风良好的情况下,不必佩戴口罩。

2.工作人员:(1)在高风险地区,医院、汽车站、火车站、地铁站、机场、超市、餐馆、公共交通工具以及社区和单位进出口等场所的工作人员,戴医用外科口罩或符合KN95/N95及以上级别的防护口罩;(2)在中、低风险地区,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3.重点人群:(1)出现咳嗽或打喷嚏等感冒症状者、与居家隔离、出院康复人员共同生活者,建议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2)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从入境开始到隔离结束),需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无呼气阀的符合KN95/N95及以上级别的防护口罩。

正确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的方法是:口罩颜色深的一面向外,有鼻夹的一边向上;上下拉开褶皱,包覆住口鼻及下颌;按捏鼻夹,使之紧贴鼻梁,防止侧漏。

正确佩戴颗粒物防护口罩(KN95、N95)的方法是:口罩有标识的一面向外,有金属条的一边向上;系紧固定口罩的带子,或把口罩的橡皮筋绕在耳朵上,使口罩紧贴面部。

佩戴口罩应进行气密性检查。戴好后将双手完全盖住口罩,然后进行深呼吸,如果口罩能够较好地鼓起或收紧,说明气密性较好;如果有空气从面部或密封垫处泄漏,应重新调整口罩位置,调整鼻夹,直到密合良好;如果有空气从口罩四周泄漏,应调整头带的位置,保证口罩与面部密合良好。

口罩脏污、变形、损坏或有异味时,应及时更换。健康人佩戴过的口罩,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的要求处理即可。疑似患者、确诊患者和无症状感染者使用过的口罩,或与其密切接触过程中佩戴的口罩,不可随意丢弃,应视作医疗废弃物,严格按照医疗废弃物有关流程处理。

另外需注意:(1)如需再次使用的口罩,可悬挂在洁净、干燥通风处,或将其放置在清洁、透气的纸袋中。口罩需单独存放,避免彼此接触,并标识口罩使用者姓名。(2)医用标准防护口罩不能清洗,也不可使用消毒剂、加热等方法进行消毒。(3)自吸过滤式呼吸器(全面型或半面型)和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器的清洗参照说明书进行。

释义2:勤洗手,避免用不干净的手触摸口、眼、鼻。

洗手是预防传染病简便有效的措施之一,日常工作、生活中,人的手随时有可能接触到被病菌污染的物品,如果不能及时正确洗手,病原体有可能通过手接触嘴巴、眼睛、鼻子的黏膜而侵入人体。通过洗手可以有效地切断这一传播途径,降低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风险。

在下列情况下,应及时洗手:

√外出归来;√接触公共设施或物品后(如扶手、门柄、电梯按钮等);√戴口罩前及摘口罩后;√接触过泪液、鼻涕、痰液和唾液后;√咳嗽打喷嚏用手遮挡后;√护理患者前后;√准备食物前;√用餐前;√上厕所后;√抱孩子、喂孩子食物前,处理婴儿粪便后;√接触动物或处理动物粪便后;√其他需要洗手的情形。

要用流动水和肥皂或洗手液规范洗手,正确洗手的步骤如下:

(1)用流动水将双手淋湿。

(2)取适量洗手液(或肥皂)均匀涂抹双手。

(3)认真搓洗双手不少于20秒,具体步骤是:

第一步,洗手掌。手心相对,手指并拢相互搓揉。

第二步,洗手背。手心对手背,手指交叉,沿指缝相互搓揉。双手交换进行。

第三步,洗指缝。手心相对,手指交叉,相互搓揉。

第四步,洗指背。一手弯曲呈空拳,放另一手的手心,旋转搓揉。双手交换进行。

第五步,洗拇指。一手握住另一只手的大拇指,旋转搓揉。双手交换进行。

第六步,洗指尖。一手五指指尖并拢,放在另一只手的手心,旋转搓揉。双手交换进行。

第七步,洗手腕。一手握住另一只手的腕部,旋转搓揉。双手交换进行。

(4)完成上述步骤后,用流动水把双手冲洗干净。

(5)捧起一些水,冲淋水龙头后,再关闭水龙头(如果是感应式水龙头无此步骤)。

(6)用清洁毛巾或纸巾擦干双手,也可用吹干机吹干。

不方便洗手时,可以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进行手部清洁。不确定手是否清洁时,避免用手接触口、眼、鼻。

释义3:勤开窗通风。

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动,可有效降低室内空气中病毒和细菌的浓度,减少疾病传播风险。每天早中晚均应各开窗通风1次,每次通风15分钟以上。

释义4:咳嗽、打喷嚏时应主动避开他人,用纸巾或肘袖遮掩口鼻。

咳嗽、打喷嚏避开他人,用纸巾遮掩口鼻(若无纸巾也可用肘袖遮挡),不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避免与有发热、咳嗽症状者近距离接触,吐痰时用纸巾包裹放入垃圾桶,既是防止疾病传播的需要,也是尊重他人,赢得他人尊重,体现个人文明素养的良好行为习惯。

释义5:少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不聚会。

公共场所人员多,流动量大,一旦有病毒感染者,在没有有效防护的情况下,很容易造成人与人之间的传播,空气流动性差的公共场所病毒传播的风险更大。目前,各地政府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要求一些公共场所延期开业。为了满足日常生活和就医需要,如必须前往超市、村卫生室、医院等,一定要做好个人防护。

多人聚餐、聚会很容易造成呼吸道传染病的传播。自发生新冠肺炎疫情以来,各地已发现多起因聚餐、聚会引起的聚集性传播。疫情流行期间,应少开会,开短会,不聚会,尽量采用网络视频和电视电话会的会议形式。

释义6:做好居室清洁和消毒。

保持良好的居家卫生习惯与家庭居室卫生,有利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传播。要做到:

(1)不共用毛巾等个人卫生用品。

(2)集体就餐时推广分餐制,使用公勺公筷。

(3)外出穿戴的衣物要勤换洗。

(4)家居表面保持清洁。门把手、电话机、手机、电视遥控器、桌面、地面等经常接触的表面,应每天清洁,必要时(如家中有客人来访等)可以用75%的酒精或84消毒剂等擦拭消毒(按产品说明书使用)。

第四条

出现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特别是有流行病学史者,应自觉避免接触他人,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去医疗机构的发热就诊,如实向医生描述旅行史、居住史及接触史,并积极配合治疗。

释义1:判断是否感染新型冠状病毒,需结合临床症状和流行病学史进行综合分析,出现发热、咳嗽等上呼吸道症状并不意味着一定是感染了新型冠状病毒。

判断是否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疑似病例,需结合流行病学史和临床表现综合分析:

(1)流行病学史:

①发病前14天内有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境内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或境外疫情严重国家或地区的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②发病前14天内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者)有接触史;

③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境内其他有病例报告的社区,或境外疫情严重国家或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④聚集性发病:14天内在小范围内(如家庭、办公室、学校班级、车间等场所),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

(2)临床表现:①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②具有新冠肺炎影像学特征;③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淋巴细胞计数正常或减少。

疑似病例判定标准:有流行病学史中的任何一条,且符合临床表现中的任意2条;或无流行病学史的,符合临床表现中的3条。

在确定为疑似病例的基础上,具有以下病原学证据之一者,可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①实时荧光RT-PCR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②病毒基因测序,与已知的新型冠状病毒高度同源。③血清新型冠状病毒特异性IgM抗体和IgG抗体阳性;血清新型冠状病毒特异性IgG抗体由阴性转为阳性或恢复期较急性期4倍及以上升高。

释义2:花几分钟学会用体温计测量体温,全家受益。

发热是新冠肺炎的常见症状之一,在疫情流行期间,加强家人体温监测,对于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市场上有多种体温计,但比较常用的仍然是水银(汞)体温计。用水银体温计测量腋下温度是简单、方便的体温监测方法。

成年人正常腋下体温为36℃~37℃,早晨略低,下午略高,1天内波动不超过1℃,运动或进食后体温会略微增高。在安静状态下,腋下体温高于37.3℃,即属于发热。37.3~38℃是低热,38.1~41℃是高热。

测量时,用手捏住体温计的玻璃端,将体温计度数甩到35℃以下,再将水银端放在腋下最顶端后夹紧,10分钟后取出读数。正确的读数方法是:用手拿住体温计的玻璃端,即远离水银柱的一端,使眼睛与体温计保持同一水平,然后慢慢转动体温计,从正面看到很粗的水银柱时就可读出相应的温度值。读数时注意不要用手碰体温计的水银端,否则会影响水银柱读数而造成测量不准。需要注意的是,使用水银温度计时应轻拿轻放,避免损坏。一旦破损,如处理不当,温度计中溢出的汞会变成汞蒸气,可造成吸入中毒。

释义3:与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有可能造成新冠病毒感染,应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密切接触者的判定标准为:从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症状出现前2天开始,或无症状感染者标本采样前2天开始,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与其有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具体接触情形如下:

1.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如近距离工作、共用同一教室或与病例在同一所房屋中生活;

2.诊疗、护理、探视病例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与病例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如到密闭环境中探视病人或停留,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其陪护人员;

3.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人员,包括在交通工具上照料护理人员,同行人员(家人、同事、朋友等),或经调查评估后发现有可能近距离接触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其他乘客和乘务人员。不同交通工具密切接触判定方法参见本条释义4。

4.现场调查人员调查后经评估认为其他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的人员。

密切接触者观察期限为自最后一次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发生无有效防护的接触后14天。密切接触者在医学观察期间若检测阴性,仍需持续至观察期满。疑似病例排除后,其密切接触者可解除医学观察。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是每个公民法定的责任和义务,既能保护自己,也能保护他人。

释义4:交通工具不同,密切接触者的判定标准也不同。

1.飞机

(1)一般情况下,民用航空器舱内病例座位的同排和前后各三排座位的全部旅客以及在上述区域内提供客舱服务的乘务人员作为密切接触者。其他同航班乘客作为一般接触者。

(2)乘坐未配备高效微粒过滤装置的民用航空器,舱内所有人员。

(3)其他已知与病例有密切接触的人员。

2.铁路旅客列车

(1)乘坐全封闭空调列车,病例所在硬座、硬卧车厢或软卧同包厢的全部乘客和乘务人员。

(2)乘坐非全封闭的普通列车,病例同间软卧包厢内,或同节硬座(硬卧)车厢内同格及前后临格的旅客,以及为该区域服务的乘务人员。

(3)其他已知与病例有密切接触的人员。

3.汽车

(1)乘坐全密闭空调客车时,与病例同乘一辆汽车的所有人员。

(2)乘坐通风的普通客车时,与病例同车前后三排乘坐的乘客和驾乘人员。

(3)其他已知与病例有密切接触的人员。

4.轮船

与病例同一舱室内的全部人员和为该舱室提供服务的乘务人员。

如与病例接触期间,病例有高热、打喷嚏、干咳、呕吐等剧烈症状,无论时间长短,均应作为密切接触者。

释义5: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出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消化道症状,应向村(居)委会或当地医疗卫生机构报告,按要求就医。

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对就诊人员进行初筛,合理引导就医,及时发现传染病风险,有效利用医疗资源,提高工作效率。发热门诊有较为严格的传染病防控措施,可有效避免发生交叉感染。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各地都公布了开设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名单。

出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消化道症状,特别是有新冠肺炎流行病学可疑暴露史,要及时报告,按要求就诊,并配合开展相关调查。

及时到发热门诊进行排查诊治,有利于医务人员对就诊者是否患有新冠肺炎及时做出判断,并尽早进行治疗,同时防止传染他人,更好地控制疫情。

释义6:就医时,应向医务人员详细说明症状、近期旅行史、居住史和接触史。

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时,要遵守诊疗流程和规范,医院工作人员的引导。应详细说明自己的症状,如是否有发热、干咳、腹泻等,应主动告诉医务人员近期是否去过新冠肺炎流行地区,有无与发热、咳嗽等症状的患者近距离接触史,便于医务人员做出诊断,及时采取适宜的治疗措施。

第五条

目前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但防范境外输入压力不断加大。个人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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